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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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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时间 : 2019-11-08

第一章总则

第 1 条为做好油罐清洗工作,保障油罐清洗人员的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不断提高油罐清洗的技术水平,防止发生各类事故,根据“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规程。

第 2 条下列情况进行油罐清洗:—是油罐清洗周期一般为三至五年。二是油罐改储另一类油品时,应进行清洗。三是油罐发生渗漏或者有其他损坏需要进行倒空检查或动火修理的。

第 3 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wiki]石油[/wiki]库油罐的清洗工作。加油站及其他石油经营单位也可参照执行。

第 4 条充分做好安全措施及物资、工具、器材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第二章一般安全规定

第 5 条清罐作业部门应根据作业现场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清罐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 6 条清罐指挥人员,在清罐作业期间必须亲临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第 7 条清罐的方案及安全措施,经讨论后,由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 8 条清罐作业之前,应根据分工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和有关操作技术的岗前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 9 条凡有作业人员进罐检查或作业时,油罐人孔外均须设专职监护人员,且一名监护人员不得同时监护两个作业点。

第 10 条安全(监护)员应加强现场的安全巡回检查,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第 11 条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监护)员应做好交接班的现场安全检查、清点人员及其工具器材等工作。

第 12 条作业场所应确定安全距离,设置安全界标或栅栏,并应有专人负责对所设置的安全界标或栅栏进行监护。

第 13 条为确保安全,进罐作业必须实施入罐作业票制度。

第 14 条为了防止清罐作业人员中毒,必须做到:重庆专业油罐清洗

—、当油气浓度为该油品[wiki]爆炸[/wiki]下限的4-40%时,进入油罐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二、当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 1%并低于4%时,允许作业人员在不佩戴呼吸器具情况下短时间进罐作业,但应佩戴防毒口罩且每次作业不应超过15 分钟;同时,每工作日最多重复工作四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 小时。在此浓度下,也可以使用类似过滤式的呼吸器具(如滤毒式防毒面

具),但其气体空间的含氧量不应低于18%。

三、当油气浓度低于该油品爆炸下限的 1%时,允许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八小时作业。

第 15 条隔离式呼吸器具的供气,可根据不同条件采取自吸空气、手动供气、电动风机供气、压缩机供气、自带压缩空气型等方法。

第 16 条根据不同场所,选择的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其规格尺寸应保证佩戴合适,性能良好,在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说明书”中的各项事项。呼吸软管内外表面不应被油类等污染。

第 17 条防毒用具、防护用品及清罐工具每次使用之后,必须清洗干净。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使用之前应仔细试验与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第 18 条严禁在作业场所用膳或饮水。作业人员每天饭前且下班后应在指定地点**洗澡,换下工作服,用肥皂洗净脸和手并刷牙漱口。

第 19 条作业场所应备有人员抢救用急救箱,并应有专人值守。

第 20 条由于作业影响而使罐内油气浓度超过允许值时,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重新通风,直到油气浓度降到规定值时,方可继续作业。

第21 条当油罐及其作业场所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时,其35 米范围(卧式油罐可缩小50%)内均为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进入该场所进行清罐作业时,必须做到引入该场所的电气设备及其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用电规定。在该场所应严防铁器等相撞击。

第 22 条当作业场所的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40%时,禁止入罐清洗作业。

第23 条禁止在雷雨天(或气压低)或风力在五级以上的大风天进行油罐的通风或清洗作业。

第 24 条电气设备检查、试验时,必须在距作业油罐35 米范围(卧式油罐可缩小50%)以外的安全地带进行。

第 25 条垫水或充水使用的进水管线,不应采用输油管线,以防油品进入罐内。

第 26 条油罐清洗作业前,应在作业场所的上风向处配置好适量的消防器材,现场消防值班人员应充分做好灭火的准备。

第 27 条清罐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纤服装。不得使用化纤绳索及化纤抹布等。气体检测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及鞋。

第 28 条当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时,清罐作业时严禁使用压缩空气,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及使用高压水枪冲刷罐壁或从油罐顶部进行喷溅式注水。

第 29 条引入油罐的空气、水及蒸汽管线的喷嘴等金属部份以及用于排出油品的胶管都应与油罐作电气连接,并应做好可靠的接地。引入罐内的金属管线,当[wiki]法兰[/wiki]间电阻值大于0.03 欧姆时,应进行金属跨接。

第 30 条机械通风机应与油罐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第 31 条风管应使用不产生静电的材质,禁止使用塑料管;并应与罐底或地面接触,以使静电很快消散。

第 32 条清罐作业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鞋和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第 33 条油罐清洗作业宜避开严冬或盛夏季节。

第 34 条下列人员严禁从事清罐作业:

—、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妇女。

二、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三、患有深度近视、巅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和其他严重慢性病以及年老体弱不适应清罐作业者。

四、有外伤疮口尚未愈合者。

第 35 条禁止与清罐作业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 36 条专业清罐人员,每年应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 37 条清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等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出。

第三章 排出底油

第 38 条采用垫水排出底油的具体做法是:

一、油罐倒空后应精确计量底部的存油(水)并予以记录,以便确定垫水高度及水泵的运行时间。

二、垫水时应选择其适宜的开孔处(如量油孔),以带静电导出线的胶管伸至油罐底部。垫水时流速不宜太大,一般初始流速应控制在1 米/秒左右,待油水界面形成后经过计量,使其界面处位于出油管线上沿0.5-1 厘米为宜。

三、垫水结束后,从罐内抽出该进水胶管,用输油管线或临时敷设的胶管将垫起的底油放至回空罐或油水分离罐(池)或油桶内。此间应严防冒顶。同时还应通过计量检查底油是否完全排空。否则应继续垫水,直至罐内确认排空底油为止。

四、确认排空底油三十分钟后,应通过量油孔等处对罐内油气浓度进行[wiki]测试[/wiki]并记录。

第 39 条采用机械抽吸排出底油的具体做法是:

一、通过排污阀自流排油,直至油不再排出时为止。

二、卸下进(出)油管线[wiki]阀门[/wiki],切断与其它输油管线或油罐的通路并应将与油罐脱离开的管线法兰用盲板封住。

三、将胶管由进(出)油管线的另一端插人罐底,用手摇泵或真空泵(配套电机应为隔爆型,并置于孔口三米以外)抽吸底油,并放至回空罐或油水分离罐(池)或油桶等内。此间通过计量,若确认底油排空完毕三十分钟后,应通过量油孔、排油孔等处对罐内油气浓度进行测试并记录。

第 40 条底油排空后,宜采用手摇泵或真空泵将罐底存水抽吸至排污池等处,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

第四章排除油蒸汽

第 41 条排除油气前应认真检查:

—、是否已按要求排出底油(水)。

二、是否切实断开(拆断或已加盲板)油罐的所有管路系统。

三、是否切实拆断油罐的阴极保护系统等。

第 42 条为了提高油气的扩散效果、应尽可能地使油气向高空排放。

第 43 条作业过程中,应始终进行机械或良好的自然通风。

第 44 条机械通风排出油气时,通风量应大于残油的散发量。机械通风应采取正压通风,不得采取负压吸风。防爆风机应安装在上风口。

第 45 条机械通风的一般作业程序:

—、打开罐顶上部光孔、量油孔,卸下呼吸阀等。

二、打开油罐下部人孔,以风筒连接风机与油罐下部人孔。经检查无误后,启动风机,进行强制机械通风。

三、逆行间歇式通风。即每通风四小时,间隔一小时,连续通风二十四小时以上,每小时通风量宜大于油罐容积的十倍以上,直至油气浓度达到规定数值后,方可佩戴相应的呼吸器具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入罐进行作业。

四、对于空气流通良好的油罐,可采用自然通风十天以上,经测试,油气浓度达到规定数值后佩戴相应的呼吸器具和防护措施,方可入罐作业.但如需动火时,则必须进行机械通风。

第46 条充水驱除油气的一般作业程序是:

—、卸下进出油管线阀门。

二、靠近油罐的一端连接充水管线,其间应设置阀门以控制充水流量,另一端以盲板封住。

三、切断或关闭胀油管阀门。

四、在罐顶适宜的开孔处安装好溢水胶管接头,溢水管线的口径应大于进水管线的口径。

五、检查无误后,起动水泵缓慢充水(初始流速应控制在 1 米/秒)。待水面超过人口高度时,逐渐加大流量;当罐内水量达到3/4 罐容时,应逐渐减小流量;待水面逐渐接近罐身上沿时,应暂停充水,浸泡二十四小时并可启动风机排除油气。

六、然后再起动水泵继续向罐内缓慢充水直到充满,使水和油气从排水管线流至排污池等处。

七、经过一定时间后即可停止充水而改为由排污管线将污水排至排污池等处。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

八、当污水排放到最低液位,可卸下充水管线,把手摇泵的吸入管由此管口伸入到油罐底部,将罐底存水抽至排污池等处。

第 47 条采用低压蒸汽驱除油气的蒸汽管道的管径和蒸刷时间一般是:

1000 米3 以下油罐,管径50 毫米时,为15 小时以上。

1000 米3 以上油罐,管径75 毫米时,为20 小时以上。

3000 米3 以上油罐,管径75 毫米时,为24 小时以上。

5000 米3 以上油罐,管径75 毫米时,为48 小时以上。

第 48 条蒸汽压力不宜过高,一般应控制在0.25 兆帕斯卡左右。

第 49 条蒸汽驱除油气的一般做法:

一、首先向罐内放入少量的水。

二、将蒸汽管做良好接地(蒸汽管一般做成十字形接管,管上均匀钻小孔),用竹或木杆自人孔处将蒸汽管伸入油罐中的四分之一处。

三、打开光孔等使油罐有足够大的蒸汽排放通道。

四、在罐外固定好蒸汽管道,然后缓慢通入蒸汽。当罐内温度升到65℃-70℃时,维持到要求时间。

第 50 条用蒸汽吹扫过的油罐,要注意防止油罐冷却时产生真空,损坏设备。

第五章 气体检测

第 51 条气体检测的范围,应包括甲类、乙类、丙A 类油品的储罐内等作业场所及附近35 米范围内可能存留油品蒸汽的油气浓度。

第 52 条必须采用两台以上相同型号规格的防爆型可燃气体测试仪,并应由经过训练的专门人员进行操作,若两台仪器数据相差较大时,应重新调整测试。如需动火作业时,尚应增加一台防爆型可燃气体测爆仪。

第 53 条气体检测应沿油罐圆周方向进行,并应注意选择易于聚集油气的低洼部位和死角。对于浮顶油罐还应测试浮盘上方的油气浓度。

第 54 条每次通风(包括间隙通风后的再通风)前以及作业人员入罐前都应认真进行油气浓度的测试,并应做好详细记录。

第 55 条作业期间,应定时进行油气浓度的测试。正常作业中每八小时内不少于两次,以确保油气浓度在规定范围之内。

第 56 条对于动火分析的油气浓度测试,应采用可燃气体测试仪和测爆仪同时测定,并于动火前三十分钟之内进行。如果动火中断三十分钟以上,必须重新做动火分析。试样均应保留到动火结束之后。

第57 条测试仪器必须在有效检定期之内,方可使用。

第六章入罐作业

第 58 条检测人员应在进罐作业前三十分钟再进行一次油气浓度检测,确认油气浓度符合规定的允许值,并做好记录。清罐作业指挥人员会同安全检查人员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第 59 条安全(监护)人员,进入作业岗位后,作业人员即可进罐作业。

第 60 条作业人员在佩戴隔离式呼吸器具进罐作业时,一般以三十分钟左右轮换一次。

第 61 条作业人员腰部宜系有救生信号绳索,绳的末端留在罐外,以便随时抢救作业人员。

第 62 条清除污杂的通常做法:

一、人工用特制铜(铝)铲(撮子)或者钉有硬橡胶的木耙子,清除罐底和罐壁的污杂及铁锈.

二、用特制加盖铝桶盛装污杂,并用适宜的方法人工挑运或以手推车搬运等运出罐外。

三、以白灰或锯末撤入罐底后,用铜铲或竹扫帚进行清扫。

四、对于罐壁严重锈蚀的油罐,当油气浓度降到爆炸下限的 20%以下,可用高压水进行冲刷。

第 63 条如油罐需进行无损探伤或做内防腐时,应用铜刷进一步清除铁锈和积垢,再用金属洗涤剂清洗,并用棉质拖布擦拭干净。

第 64 条油罐污杂,在作业期间应淋水,以防自燃。

第七章 照明和通讯

第 65 条必须采用防爆型照明设备。其最低悬挂高度一般不宜小于2.5 米,且固定牢靠。供电电压不应超过12 伏特,且应配置漏电保护器,做到一灯一闸一保护。

第 66 条轻油罐清洗作业时的照明,一般应采用防爆手电筒作局部照明。手提行灯的电压不应超过12 伏特。

第 67 条油罐清洗作业中应加强联系,宜采用防爆型的通讯设备。

第八章验收

第 68 条清洗后的油罐一般应达到:

一、用于储存高级润滑油和性质要求相差较大油罐的重复使用,要求达到无明显铁锈、杂质、水份、油垢,用洁布擦拭时,应不呈现显著的脏污油泥、铁钙痕迹。

二、属于定期清洗,不改储其它油品时,应清除罐底、罐壁及其附件表面沉渣油垢,达到无明显沉渣及油垢。

三、属于检修及内防腐需要清洗的油罐,应将油污、锈蚀积垢彻底清除干净,用洁布擦拭无脏污、油泥、铁锈痕迹且应露出金属本色,即可进行内防腐和检修。

第 69 条验收合格后的油罐在有监督的条件下,立即封闭人孔、光孔等处,连接好有关管线,恢复油罐原来的系统。一般应采取谁拆谁装,谁装谁拆的作法以防止遗漏。

第九章 其它

第 70 条油罐清洗作业结束后,应由专业技术和维修人员对油罐底板、圈板以及其他附件进行认真检查并加以维修养护。应对底板、底圈板及顶板进行测厚检查,并作好记录。

第 71 条应结合油罐清洗对油罐底板及进(出)油管线以下的底圈板进行内壁防腐处理。涂刷高度不宜过大,否则应考虑静电导出措施。

第十章附则

第 72 条各有关企业可根据本规程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油罐清洗安全操作细则。

清罐的一般程序

1 严格执行停工方案。

2 停工过程中要做到十不:不跑油、不串油、不排油、不超温、不超压、不打水锤、不损坏仪表、不着火、不爆炸、不伤人。

3 停工操作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4 停工后要达到四净:油退净,线扫净,存水放净,地面清净。

5 成立车间停工领导小组。

6 完成停工方案、盲板方案编写审批。

7 按盲板方案抽插盲板,挂盲板牌。

8 停工所需工具准备齐全。

9 准备好消防器材,装好消防胶管。

10 清罐注意事项

10.1 汽油罐每五年清罐一次。

10.2 被清洗的油罐,罐底余油由罐底专线抽净,没有抽罐底专线的可通过油罐底层人孔,采取临时措施抽取。

10.3 打开罐底人孔,应先从人孔处注入100mm 高水层,待油面浮起后,再用临时泵将浮油层抽净。

10.4 抽罐内余油时,运转机泵必须采用防爆电机,泵采用铜质转子,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开关,开关位置要远离油罐10 米以上,绝缘良好。抽油胶管必须采用防静电胶管。若将余油抽至汽车槽车时,汽车槽车必须做好静电接地,抽油胶管必须伸至槽车底部,严禁喷溅装车。

10.5 引入油罐内或距油罐35m 内的照明和通讯器材等电器设备应为防爆型,并做好保护接地。检查、试验电器设备,应在距被清洗油罐35m 外处进行。

10.6 当油罐及其作业场所的油气浓度超过爆炸下限的20%时,其方圆35m 范围内应列为爆炸危险场所。

10.7 被清洗的油罐进出口阀门及油罐加热器阀门应关死并加盲板,以防漏油、漏汽。

10.8 通蒸汽蒸罐时,蒸汽从油罐下层人孔或其它部位临时接汽,油罐顶部透光孔必须处于打开状态。

10.9 管线、阀门、透光孔、人孔等拆卸、安装必须使用铜质工具。拆卸、安装过程中要小心作业,避免器具撞击产生火花,工作现场准备2 瓶8Kg 干粉灭火器。

10.10 开孔注意问题:先将螺丝松动,慢拆人孔盖,若见油气浓度较大时暂停作业,人员一律脱离油气区,油罐放置1 天。

10.11 雷雨天不得开透光孔、人孔排放油气。禁止在雷雨天进行油罐清洗作业。

10.12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带好防毒面具。呼吸器具在使用前应做详细检查、试验、清洗和消毒。器具的规格,应达到配戴合适,并保证性能良好。

10.13 浮顶油罐倒空后,应先打开上部人孔,再打开下部人孔。

10.14 进入罐内清洗、擦拭等作业,应在蒸罐之后,并经安全人员检查,确认罐内含氧及可燃气含量达到规定标准方可进入(可燃气含量必须达到:当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爆炸极限下限小于4%(体积)时,指标为小于或等于0.2%(体积);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

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氧气浓度在19.5—23.5%(体积)之间)。

10.15 进罐作业人员严禁携带通讯器材。

10.16 在进行作业前,作业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装置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办法》、《油罐处理方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锦州石化分公司安全用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10.17 夏季进罐作业宜在10 点以前完成。作业时罐外应设立专门的监护人对作业人员进行监护,作业人员应及时轮换休息。

10.18 罐内照明应采用阳光反射照明或用防爆灯照明,罐内照明要符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的防爆要求。

10.19 浮顶油罐要检查密封带里是否存油,如存油要重新处理,达到合格条件。

10.20 清罐时必须使用碰撞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10.21 清罐结束后,请有关人员检查油罐仪表、浮盘等附件是否正常,确认合格后进行封孔。

10.22 清罐检修结束后,请质检部门对油罐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单交车间保存,并及时封罐。

10.23 清洗合格的油罐,应及时拆除阀门处所加盲板,接好临时断开的管线,盖好透光孔,关闭脱水阀,做好进油准备。封罐后暂时不用的油罐,应将部分合格油品压入罐内,以防油罐再次生锈。

10.24 停工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罐内清除的杂物、铁锈、油泥应及时运往安全地点或埋入地下,做好罐区地坪原貌恢复,保持罐区清洁、整齐.现在的重油清罐已多采用机械清洗方式(当然也有相当部分清油也采用了该方式),避免了传统清

罐的琐碎工作和相对较大的危险性。其大致清洗过程如下:

1、待清洗罐做清罐前的准备工作,将油尽可能抽尽。

2、专业清洗设备进场配管,将被清洗油罐和用作清洗的油的备用油罐有效连接。

3、注入惰性气体。

4、安装清洗喷头。

5、用清洗油罐内油(和被清洗罐须为同种油罐)清洗被清洗油罐,并回收残油。

6、用蒸气或是热水清洗油罐。

7、拆人孔,和收尾清洗工作。

1、倒空罐底油(先用储罐系统泵,后可用防爆电机的临时泵或垫水倒油)。

2、加盲板隔离储罐。

3、拆罐壁人孔及罐顶通光孔。

4、罐内加少量水并加蒸汽煮罐。

5、人孔设防爆鼓风机强制通风置换。

6、对罐内进行气体分析,主要是氧含量和可燃气浓度分析。

7、分析合格后,组织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进罐人工清洗。

8、进罐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在罐内工作时间不能过长,罐外要有专人监护。

9、污物合理处理。(焚烧炉焚烧或专区装袋掩埋)。

1、清除油泥

清除油泥是油罐清洗过程的第一个步骤。在这一阶段要实现罐底油泥的排空作业。在油罐内的氧气浓度下降至 8%以下时,就可以开始清除油泥作业了。清洗储罐时,每次只开启一个喷枪,而后再不同位置的喷枪之间有规律的转换开启。清洗系统使用油罐内剩余的油品作为冲洗的介质。在这一操作阶段,可以采用各种措施以确保最大程度地清除油罐的油泥。如果需要,可以通过清洗介质的温度,以增加油泥物质的流动性最优化,并最终利于介质的泵送。

2、清洗

清除油泥、清洗和分离组成储罐清洗的整个过程,并同步进行。清洗过程包含油品清洗以及最后阶段的热水清洗,清洗的步骤取决于最终的清洗要求。油罐清洗喷嘴对于确保达到最优化的清洗效果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而喷嘴所采用的独特的编码清洗模式能够充分清洗油罐的全部内部表面。

3 油品冲洗和热水冲洗

罐底油泥清除工作完成后,就可开始油清洗过程。推荐采用轻质油品作为油清洗中的清洗介质。油清洗工作要持续到罐内的油类被完全清洗溶解掉。在油罐清洗的最后一个阶段是热水清洗。在此阶段,再循环水用作清洗介质。当水清洗阶段的油水混合物进入可选的撇油模块时,较轻的油品和较重的水被凝聚分离板分开,油被回收水则重新用于热水清洗的再循环。水清洗要一直持续到罐内完全无油为止。

4 通风和检验

热水清洗过程完成后,可以将油罐打开,并安装排气机以对油罐进行排气通风。在油罐气体环境处于人员可以进入的安全状态时,可以对油罐内件进行检验。在工矿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的检修中,罐内作业是较为频繁的。罐内作业是指凡进入塔、釜、槽、罐或其它闭塞容器内进行的作业。其作业危险性大,如果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好,极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所以加强罐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是企业检修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1. 清理刷洗

这是罐内作业首要的、且极其重要的步骤。对盛装酸、碱和有毒物质溶液的罐清理时,首先应采取正常方法排出液体物质。当排放不尽时,再从放净口放出,但需要妥善处理,严禁乱流或冲人下水道;对罐内的固体残渣应用长柄工具进行清掏,但对起爆药制造设备内的残渣,严禁用任何工具进行掏挖,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化学处理。在清理完罐内的物质后,应再用压力不低于150KPa,密水柱大量冲洗罐内壁。对于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罐,要使用临时抽风机排除毒性气体,井注意疏散无关人员。对刷洗的废水废液应处理后方可排放,严防中毒、着火、腐蚀和环境污染。一般把废液进行稀释沉淀、过滤等,使污染物浓度降低到允许排放标准后排放;或使用化学药品,通过中和、氧化、还原、凝聚、吸附或离子交换等方法把酸性或碱性液处理至排放标准后排放;或排人废水废液处理车间,统一处理后排放。

2.可靠隔离

需要进行作业的罐槽必须与其它设备可靠隔离,井将与罐槽相连的一切管线切断或用盲板堵死,避免其它设备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的罐内。

3.切断电源

进入有搅拌或其它有动力电源的罐内作业前,必须切断电源,上锁或设专人看管,井在电源处悬挂“严禁合闸”的警告牌。

4.气体分析

入罐内作业前必须对罐内空气中的含氧量进行测量,氧含量应在13%~21%的范围内。若罐内介质是有毒的,工业卫生人员还应测定罐内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使其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车间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气及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规定。对涂漆、除垢、焊接等作业过程中能产生易燃、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应加强通风换气,并加强取样分析。

5.个人防护

入罐内作业应穿戴好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具,穿戴好工作帽、工作服、工作鞋。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等,必须系牢安全带,并严格检查,确保防护用具完好。入作业要定时轮换,时间最长不

得超过15 分钟。

6.预救措施

企业应根据作业情况做好相应的预救方案,在罐外准备好急救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安全带和救生器等,以便在缺氧或有毒的环境中使用。另外,在罐内从事清理作业,有可能接触酸、碱等物质时,罐外应预先准备好大量的清水及相应的药水,以便急救用。

7.现场监护

在罐内作业时,应指派两人以上进行罐外现场监护。监护人应了解罐内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及火灾、爆炸性。监护人应处于能看见罐内作业人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作业人员,并与罐内人员有信号联系。监护人不准擅离岗位,除向罐内作业人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它工作。发现罐内有异常时,监护人应立即召集人员设法营救,在没有其他监护人时,不得自己入罐营救。另外,凡进入罐内抢救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安全带等防护器具,严禁冒险人罐。

8.办理手续

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后,应按有关规定到技安管理部门办理作业手续,并经技安人员、主管领导检查批,准后方可作业。

9.善后处理

罐内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把所有工具。材料等拿出罐外,防止遗漏在罐内。

1.正常的油罐清洗:

周期一般为三至五年。油罐改储另一类油品时, 油罐发生渗漏或者有其他损坏需要进行倒空检查或动火修理时才能进行清罐作业。

2.清罐作业申报:

应于年末前作出下年度的清罐计划,分别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各一份,以便掌握情况及监督实施。对于非正常情况下,临时决定的清罐任务,亦应于十天前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充分做好有关应急安全措施以及使用仪器的校准物资、工具、器材的检查与准备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3.一般安全规定:指挥系统和安全组织

①根据计划或临时决定的清罐任务,应成立以油库主任为领导的清罐工作临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油罐的清洗工作。

②清罐工作临时领导小组,应责成有关部门或承包作业单位根据作业现场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清罐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作业指挥组、数据测试整理组、进罐作业组、消防监护组等,做到任务明确,设备到位,责任到人。

③进罐作业组的主要人员,至少应有一年以上的油库工作经验或二次以上的清罐工作经验。进罐人员中应指定专(兼)职安全人员。

④清罐指挥人员,在清罐作业期间必须亲临,及时解决和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⑤有关清罐的方案及安全措施,经充分讨论后,由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⑥对丙 B 类油品储罐或卧式油罐的清洗作业,上述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

⑦下列人员严禁从事清罐作业:

a 年龄末满18 周岁的和妇女不允许参加清罐工作。

b 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c 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和其他严重慢性病以及年老体弱不适应清罐作业者。

d 有外伤疮口末愈合者。

4.安全及注意事项:

① 清罐计划根据不同的油罐形式、容量、盛装油品品种,以及清罐的不同目的,决定不同的清罐程序、方法,选择不同的清罐设备和器具。

② 清罐计划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人员的充分讨论、论证,由承包部门和油库负责人签字,并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审查后生效。清罐作业方和作业人员不行擅自变更计划。如发现计划有不妥之处,应由清罐领导小组重新组织讨论、修改。

③ 有条件的油库,在不影响油品质量的情况下,清罐之前宜设法将油罐换装柴油,以提高清洗作业的安全性,缩短作业时间。

④ 清罐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

⑤ 清罐作业的主要危险。包括:a 着火、爆炸;b 窒息、中毒;c 磕、碰、撞伤;d 落物砸伤;e 滑跌;f 梯(架)上掉落;g 扭伤;h 不正确的使用工具。

⑥ 清罐作业之前,应根据有关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和有关技术的岗前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a 清罐安全技术规程、防静电安全技术规程、防火防爆十大禁令、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操作规程。

b 呼吸器具的使用维护知识。

c 防护及抢救用品及相关知识。

d 缺氧症的急救等知识。

⑦ 作业前,应集中一天时间进行安全教育和作业适应性演习。其中听课,看录像1—2 小时;穿戴防护服和使用工具等演习5—6 小时。

⑧ 作业期间,应由消防监护组负责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班前的安全检查教育和确定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喊话(或手势)方式。

5.安全监督检查

① 凡有作业人员进罐检查或作业时,油罐人孔外均须设专职监护人员,且一名监人员不行同时监护两个作业点。

② 监护人员应加强现场的安全巡回检查,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③ 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界标或栅栏,并应有专人负责对所设置的安全界标或栅栏进行监护。

④ 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程,并有权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和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⑤ 作业组负责人和监护人员应做好下班后的现场安全检查、清点人员及其器材等工作。

6.实施作业票制度

① 为确 保安全, 进罐作业必须实施作业票制度( 如附表二)。其签发程序:

② 作业前,必须由专业(或接受过专业训练人员)根据作业票“安全事项登记”栏目逐项进行登记,由清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签发。

③ 签发进罐作业票,必须同时核对当日“清罐作业油气记录”中的“风向及风力”和“油气浓度”,无误后方可发给“进罐安全作业票”。施工负责人应同时在作业票上签字,签字后生效。

④ 作业票应根据预计的作业时间和保证在此期间不致出现“安全事项登记”栏所列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即应明确规定有效时间。

⑤ 在作业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当各项工作条件没有变化,且“风向和风力”与“油气浓度”符合规定时,工作票视为有效;若作业人员等到发现工作条件变化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⑥ 当清罐发现油罐需进行明火修理时,应按石油库动火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重新进行检测,办理《石油库动火作业票》后方可进行。

⑦ 工作完成、有效期满或确认工作条件变化时,签发部门应收回作业票存。

油罐清洗

1、清洗分定期清洗和非定期清洗两类

(1)定期清洗的目的:保证产品质量,定期检查与维护油罐内部设施,同时为复测油罐重新编制油罐容积计量表创造条件。

(2)、非定期清洗的目的:为了油罐的更新,改造或必须动火的应急抢修处理。

2、清洗周期:一般来说,油罐的清洗周期大多根据油品的性质、油罐容积大小和油罐周转利用情况而定。

轻质油罐: 一年清洗一次

重质油罐 二年清洗一次

原油罐 一年清洗一次

液化石油气罐 五年清洗一次

润滑油罐 三年清洗一次

3、清洗方法及步骤

(1)、先将罐内剩余油品转移到其他同类油罐中,以降低油品清罐损耗。

(2)、油罐进出口阀门及加热阀门关死,并用铁丝将手轮捆住,如阀门不严应加盲板。

(3)、经批准后打开排污孔,在入孔处(人不允许进罐)用高压水枪将罐内乳化物、杂质等冲刷到下水井,下水井应按装金属网,隔拦铁锈等杂物,以免堵下水道,同时与污水处理场取得联系,注意调节水位和加药量。

(4)、对重油罐可用高压热水刷洗或人工挖掘,不准时用铁制工具以免碰撞起火花。

(5)、通蒸汽蒸罐时,蒸汽从油罐下层人孔或其他部位接汽,人孔用草席等物堵塞严密,并打开顶部通光孔。

蒸罐时间:汽油、原油48h

柴油、煤油24-36h

重油 24h

润滑油 24-36h

(6)、蒸罐后经安全员检查,采样分析,确认罐内油气浓度以低于规定标准,对人体无害方可进行清洗、擦试。罐内操作必要时可用风机通风。

(7)、清洗完毕,应有质检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封罐。

(8)、封罐后,拆除手轮上的铁丝及阀门盲板,接好临时断开的管线,盖好通光孔,关闭切水阀,做好收油准备。

(9)、整理工具,清理现场杂物及卫生,铁锈应埋于地下0.5m 以防日晒自燃。重庆专业油罐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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